第三十一条
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,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;存在违纪问题的,应当进行自我批评,作出检讨。
第三十二条
党委(党组)、纪委监委(纪检监察组)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问题线索,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,收集客观性证据,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
网站备案号: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0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00024 主办单位:中国 . 山西朔州中国竞彩网: 地址:山西省星乐彩票娱乐平台:长宁东街85号 星乐彩票娱乐平台_中国竞彩网娱乐推荐